第366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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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听储科说,原有判例,虚构用途进行借贷,本身并无偿还意图的,已经可以算是诈骗了,一旦查实,至少是苦役五年起,您是法律专家,可是知道,如今这大理寺断案,会有几成把握借鉴判例起诉?这诈骗罪可以由受害人发起自诉,最后判到苦役五年的程度吗?”

第752章 魔鬼细节

判例这是肯定有的, 但为何还要登门请教?就是因为拿不准廷尉和大理寺、都察院判案的尺度——买地的司法体系,也有一个建筑的过程,到如今很多地方最先配齐的还是更士署的人手, 更士署查案抓人,然后移交到云县、榕城这些区域中心来,进行统一审理。

就是这个审理机构的名字,也是屡次更易, 这要不是专业人士, 能弄懂这些都是下过苦功的——一般的百姓怎么会知道大理寺负责起诉, 更士署只管查案抓人?多数都以为更士署就包办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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